标本征集
  • 河南省地质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 点击次数:49557 发布时间:2019-08-26

  •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藏品征集方式包括本馆征集、市场购置。坚持“执行、监督、决策”三分离原则。征集的区域范围以达到实现藏品征集目标为限,包括省内、省外、国外的藏品市场、藏品原产地、有关矿区、有关单位、藏品收藏者等。

    (二)实施流程

    1、申请计划。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征集计划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按照地质博物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决定后组织征集。

    2、调研优选。由本馆业务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征集小组,负责收集藏品市场信息,提出调研报告,提出征集目标并填列拟征集藏品信息表。调研报告和拟征集藏品信息表由征集小组人员签名留档备查。

    征集小组人员应包括省地质博物馆至少23人,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士12人。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士按照藏品专业属性原则上从省内临时聘请。如遇科研价值极高的藏品,可聘请中国科学院古脊椎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所、有关大学等科研院校的科学家作为技术顾问。

    3、专家评估。邀请省内外相关专家对拟征集的藏品进行鉴定评估,专家提出明确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4、集体决策。按照《河南省地质博物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地质博物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专题会议,由征集小组汇报征集调研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做出是否征集的决定。

    5、采购程序。对于需要采购的标本,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有关政府资产购置规定执行。对于低于省财政规定的资产购置招标限额的采购,采取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内部招标委托省内招标公司进行。馆纪监部门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6、采集和捐赠。对于社会捐赠依据《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对于本馆采集的标本由各项目组根据年度计划和项目安排进行野外采集,室内完成修复并经专家鉴定后,对符合入藏标准的进行入库、资产登记,按照藏品进行管理。

    7、协议签署。协议(或合同)签署程序按照地质博物馆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8、藏品入库。完成藏品征集后,征集小组将藏品移交入库。藏品管理部逐一登记造册,并配合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征集全过程重要资料由馆办公室统一归档保管。

    (三)藏品征集的实施要求

    1、征集小组要经过多家市场或产地考察、调研、比选后,提出书面意见。

    2、要充分尊重专家的专业评估意见,对拟征集藏品认真讨论、深入谈判,确定征集藏品的品种、数量。

    3、领导决策要认真听取专家评估意见,充分发表意见,科学决策。

    4、采购程序要符合国家、省级财务制度,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杜绝一切违反廉洁的行为发生。